01、制度是一种工具
支行行长的管理,管理的对象是事情而非人,制度作为一种管理工具,应该被充分而科学的运用,这也是西方管理科学的方法论。制度是规矩,是方圆,是指导工作和生活的标准和框架,作为工具,应当具备三个特性,一是工具的实用性,如果工具不实用,不适用当前的环境,那就需要及时修订,不然就是失去了工具的本身的意义。二是有限性,制度作为管理工具,仅仅是管理手段中的一种,而不能做为唯一,更不能过分拔高,甚至神话,严禁把所有的问题都归结到制度上。三是局限性。管理者作为工具的使用者,可以酌情考虑制度的执行范围和强度,即考虑例外情况,不能失去人心和人性。可以把制度比喻成一把钥匙,支行行长的传统钥匙可能打不开指纹锁,要寻找其他更多的开锁方法,打开能开的门。
02、制度是一种信号
在《历史转折中的邓小平》这部电视剧中有这么一幕,邓公对于中外合资法的制定提出以下观点,即中外合资法不仅是一部法律,更是一个信号,一个对外吸引外资持开放态度的信号,我深有感触。支行行长在制定各项制度的时候,不要求全、求新、求不同,应该充分考虑当下的经营水平、管理层次、人员素质,适合的才是最好的,然后再逐步提高、规范,说句比较公式化的话:先僵化再固化后优化。
03、制度是一种指引
制度的制定一定要具有阶段性的目标,这个目标为整体经营和管理目标服务,在制度允许期间,条条框框、规规矩矩约束员工的工作和生活,符合“火炉”原则,即不摸就知道烫、摸了立即烫、摸了必然烫、谁摸都会烫。
04、制度是一种关怀
“情”与“法”谁大的问题已经很多争论,制度的执行也是一样,制度的本质是服务人的,让人民更好生活的,是提高工作质量的,如果一个制度制定不符合人心和人性,搞得天怒人怨,是执行不下去的,也是失去生命力的。我相信,很多支行行长已经过了那个非黑即白思维的时间段了,事务都要辩证的看待,不能为了管理漠视人情冷暖,也不能为了人际和谐而无视规章制度,这需要支行行长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注意尺度、场合和表达,或者以人文关怀弥补制度的冰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