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物流承担方的不同,以及相关社会组织在物流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同,我们将不同的物流形式分别称为不同方物流。例如,“第一方物流”、“第二方物流”、“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以及“第五方物流”,分别简称为“1PL、2PL、3PL、4PL、5PL”等。
1.第一方物流
1PL:第一方物流是指生产者、供应方或者卖方组织的物流,这些物流组织的核心业务是生产和供应商品,所以1PL也称为卖方物流。
传统上,很多制造企业或者销售企业都具备一定规模的运输和仓储等物流设施,来承担本企业的物流运输任务。
2.第二方物流
2PL:第二方物流是指买方、销售方或者流通企业组织的物流,这些物流组织核心业务是采购并销售商品,所以2PL也称为买方物流。不管是传统的分销企业还是现代的电商零售企业也都具备一定规模的仓储、运输或者配送的物流实施,来承担本企业的物流运输任务。
3.第三方物流
3PL:是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来承担企业物流活动的一种物流形态。3PL既不属于第一方,也不属于第二方,而是通过与第一方或第二方的合作来提供其专业化的物流服务,它不拥有商品,不参与商品的买卖,而是为客户提供以合同为约束、以结盟为基础的、系列化、个性化、信息化的物流代理服务。
3PL企业核心竞争力构建内容归纳为:物流资源的整合能力、物流业务的运作能力、物流服务的创新能力、物流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物流品牌的塑造能力、物流市场的营销能力。这六个方面能力是相互区别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
4.第四方物流
4PL:第四方物流是1998年美国埃森哲咨询公司率先提出的,是专门为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提供物流规划、咨询、物流信息系统、供应链管理等活动,第四方并不实际承担具体的物流运作活动。
第四方物流是一个供应链的集成商,是供需双方及第三方物流的领导力量。它不仅是物流的利益方,而是通过拥有的信息技术、整合能力以及其他资源提供一套完整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以此获取一定的利润。它是帮助企业实现降低成本和有效整合资源,并且依靠优秀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技术供应商、管理咨询以及其他增值服务商,为客户提供独特的和广泛的供应链解决方案。
5.第五方物流
5PL:第五方物流的定义,目前还没有统一的界定。部分专家学者将第五方物流定义为拥有部分物流资产(轻资产),运用系统优化理论、电子商务及信息网络技术等,对多条供应链进行整体协调和物流运作的 “系统优化集成” 物流服务商。